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保险业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通过明确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数据的业务属性和技术属性,将其内部数据结构映射成统一、标准的数据格式,以便开展标准化监管数据的采集、治理与应用。
在一张表中完整列示所有数据项
《规范》包括公共信息、财务信息、关联交易信息、渠道管理信息、客户信息、保险产品信息、承保信息、保全信息、理赔信息、保单收付费信息、消费者保护信息、再保信息、商业养老金业务信息、年金业务信息、受托业务信息、投资业务信息等16个主题域,基本覆盖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范畴,形成相互关联、综合运用的数据体系,并在架构设计上预留了扩展空间。
根据《规范》配套下发的修订说明,此次修订是为了适应人身保险行业发展及监管规则调整情况,以监管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质量与数字化管理水平为目标,对人身保险公司监管数据结构进行优化升级。
修订后,《规范》数据主题由11个扩展至16个,数据表由46张扩展至张,数据项由项扩展至项。
具体来看,一是丰富并优化数据主题域。新增渠道管理、保险保全、消费者保护、商业养老金及受托业务五大主题域,并修订部分主题域名称,将原会计记账信息、产品信息与收付费信息主题域分别调整为财务信息、保险产品信息与保单收付费信息主题域。
二是拓展数据采集的深度与广度。新增机构关系表、机构处罚信息表、员工岗位信息表、员工履职回避信息表、员工处罚信息表、员工问责信息表、董监高薪酬信息表等20张数据表。
三是优化完善原有数据结构。参照关联交易监管系统等其他报送任务重构关联交易、投资业务主题域;进一步明确部分数据表或数据项的采集口径,并对特殊业务场景下的数据报送要求进行补充说明;精简部分冗余数据项,提升数据报送的合理性。
四是充实健康险公司、养老险公司的数据采集内容。对年金业务、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及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相关结构进行重新组织。
五是调整数据结构组织形式,更新配套文件。将原先的单表单列形式,调整为真正意义上的数据结构一览表,在一张表中完整列示所有数据项。
进一步夯实监管数据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规范》进一步夯实监管数据基础。例如,将原机构股权信息表拆分为机构信息表与股权信息表,并在股权信息表中补充股东身份类型、股东所属行业、股东出资账户、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权利受限情况等重要信息,满足对于股权关系的穿透式监管需求。
此外,《规范》新增渠道管理信息,全面记录销售人员的佣金,其中,包括补助津贴、奖金分红等。同时,将原保单佣金信息表拆分为销售人员直接佣金信息表与中介机构保单手续费信息表,更为高效地支持对于不同对象所付销售费用的追踪。
“《规范》实现了对于人身保险业务全流程信息与人身保险公司全业务类型的完整覆盖,满足各级监管机构对于销售渠道等方面的专项监管需求。”业内相关人士表示,人身保险公司应对照《规范》,分析自身系统架构与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提升数据治理与数字化转型的能力和水平。
记者朱艳霞
编辑韩业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