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前一篇,我们分享了变量和常量的常见定义方式,本篇,我们就简单介绍一下结构体变量的定义方式。~~~每天一点语法知识,读代码更容易~~~
正文
结构体变量的常见定义方法,其实我们在第一篇中也有提到。这里我们只是简单做一个汇总说明。
1.先定义结构体的类型,在根据类型定义变量
这个就比较常见了,我们先定义一个结构体的类型,在利用这个结构体的类型,定义变量。
如下图所示,我们先定义了一个结构体类型“ty_vendorinfo”,再通过这个结构体类型分别定义了两个结构体变量“lv_vendorinfo1”和“lv_vendorinfo2”。
2.直接通过DATA去定义一个结构体变量
通过DATA语法直接去定义结构体变量时,需要我们在定义变量的同时,指定结构中每个变量的具体类型。
如下图,我们定义了一个vendor的结构体变量,在定义时,还必须指定结构中每个单一变量的类型。
3.利用结构体继承的方式定义新的变量--INCLUDESTRUCTURE
当一个新变量的结构体包含了已定义好的变量结构时,或者说,新的变量,是在已定义变量的基础上再补充几个字段后所形成的变量。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采取继承的方式定义新的变量。
这里就要用到语句“INCLUDESTRUCTURE”。
如下图所示:我们利用语句“INCLUDESTRUCTURE”,在已经定义好的vendor结构变量的基础上,定义了一个新的结构体变量vendordetail。
这里需要注意,由于“INCLUDESTRUCTURE”是单一语句,因此,图中紫色箭头所标注部分需要用句点结尾。
后文
分享知识,也是为自己做一些总结和记录,方便以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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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的学习之路,轻松且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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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学习工作之路,轻松且愉快……
~~~~~~~这篇内容就到这儿吧,我们下篇见~~~~~~~~~~
愿大家的学习,轻松且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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