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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20 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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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文化金融已经发展到加速融合、协同推进的新一轮变革阶段。面向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建设,借助现代金融要素的渗透和助力,引导和带动作为文化企业核心资产的版权资产的整合挖掘和高效配置,打造高水平、高层次的文化金融服务平台,这是深化文化金融服务创新的一项重大课题。经过近年来的探索,文化金融服务创新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和启示。当前,应当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对文化金融服务创新问题进行更深入、更全面的研究和探索。本文从版权资产视角再谈几点认识和思考。


  一、文化金融服务创新面临的突出问题


  在文化金融的运作中,由于金融体系与文化产业自身的特点,文化产业融资困境仍然相当严重。从金融体系看,我国传统的宏观金融体系因历史原因缺乏适应性的政策工具和金融服务产品,宏观金融政策难以全面延伸和贯穿到产业领域、微观领域的文化企业实体,传统的宏观金融体系与文化产业融资需求难以有效对接,迫切需要创新文化产业领域的产业金融和微观金融服务体系。从文化产业自身看,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既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转企改制后的文化企业市场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更重要的是,文化企业在与金融机构对接过程中缺乏足够的、可供金融机构抵(质)押融资的固定资产,使文化企业特别是民营性的文化企业融资更是举步维艰,迫切需要探索新的出路和途径,文化企业融资亟待在产业金融领域、微观金融领域实现突破创新。


  文化企业具有“轻资产”的特点。在资产构成方面,版权资产是文化企业的核心资产,具有可确权、可评估、可交易、可质(抵)押、可转让、可变现的特性,版权资产的质与量是衡量文化企业价值的关键因素。版权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能够充当金融业与文化企业融资需求对接的桥梁和纽带,是文化企业获得金融支持的核心要素。目前,以版权资产作为融资标的,特别是在间接金融领域加快推进文化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加强文化企业版权资产管理,推动版权资产资本化、金融化,明确和严格保护版权资产权利归属和流转,评定和估算版权资产的商业价值,加强文化企业版权资产开发运用,是化解文化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途径。


  加快文化金融服务创新,深化认识和把握文化金融发展规律,既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又要坚持审慎原则,避免出现盲目模仿和简单移植其他的产业金融的创新方式,防止影响金融稳定和波动的问题。当前,以版权资产为载体,适时研究开发符合文化企业版权资产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文化金融创新途径,这是深化金融服务供给侧改革、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文化与金融加速融合的重要举措。


  二、夯实文化金融服务创新的基础支撑


  文化金融是金融服务业的产业金融形态。文化产业成长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必然要发挥完善健全的金融服务体系的支撑作用。实现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的对接和融合,首先要根据文化产业“轻资产”的特点,以版权资产为价值载体,以产业金融和微观金融为突破方向,进一步夯实文化金融服务创新的基础支撑。


  (一)创新间接式的文化金融服务机制


  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不仅具有高风险性,同时也表现出较高的成长性和收益性。因此,金融机构应突破传统的业务模式,以产业金融、微观金融为方向,充分考虑文化产业的风险收益并存的产业特点和“轻资产”的资产构成特点,大力开发为文化产业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创新模式。当前,迫切需要探索集政府、商业银行、版权服务机构、行业代表性企业于一体共同建设的版权资产管理与金融服务中心,发挥各方力量,合力构建间接式的文化金融服务机制,形成以版权资产质(抵)押为融资标的,建立贷前版权资产管理服务、贷中版权资产确认与流程并行,以及贷后风险补偿为一体的文化金融服务机制。建立间接式的文化金融服务平台,满足不同行业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实现金融业与文化企业融资需求良好对接,将有效发挥金融要素在引导文化资源配置、提升文化产业层次、服务文化企业融资需求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文化产业及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和优化升级,实现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创新文化金融服务产品


  文化产业所涉门类较多,但都无一例外地表现出“高成长、高风险、高收益”的产业特点和“轻资产”的资产特点。作为风险偏好水平极低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无固定可抵(质)押资产、版权权属不清晰、无担保机构担保、无产品完工保证的前提下,迫切需要创新满足文化企业融资需要的文化金融服务产品。


  实践中,要倡导和推动集合版权服务、金融服务、文化企业为一体的文化金融产品,如文创贷、创意贷、影视贷、出版贷、演艺贷、动漫贷等,这些产品提供了文化企业融资的可选途径。以影视贷为例,这类文化金融产品是以版权资产管理为基础支撑,集成以版权资产管理为核心的综合性版权服务,联合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间接式金融服务,借助版权服务机构的专业优质项目推选、版权权属核查、行业资信调查、版权价值评估等服务,与商业银行合作推出以“版权资产价值”为核心的组合担保模式,即以版权质押、版权应收账款质押及版权预售合同收益权为基础的信贷产品,有效解决中小型文化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问题,为文化企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金融动力。


  (三)推动文化企业建立健全版权资产管理体系


  版权资产是文化企业的核心资产,是产权化、资产化、优质化的文化企业资产,体现着文化企业资产的权利归属和开发运用范畴。推进文化金融服务创新,需要文化企业建立起以权利管理、价值管理及风险控制为主的版权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保障和提高版权资产权益。其中,权利管理可以实现版权资产从版权权利的产生、确权、授权、开发、运营及维权的全流程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价值管理利用财务信息对版权的运营状况进行评估、核算,并实现评价版权资产运营和管理绩效的目的;风险控制贯穿着版权资产的权利管理和价值管理的始终,有效增强版权资产取得和出让的合规合法性,有效化解版权资产的瑕疵和侵权风险。建立健全文化企业版权资产管理体系,加强版权资产管理,推动版权资产的资本化、金融化,并与金融市场深度结合,才能更好地为包括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接受,从而完成版权资产金融化的最终转化。


  在推动文化金融业务发展方面,突破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的障碍,首先要选取文化产业领域内的经济效益好、业务体系成熟、市场前景广阔的文化企业,推动这类文化企业建立健全版权资产管理体系。以这类文化企业的核心资产——版权资产为价值载体,以优质版权推选、版权登记、版权权属核查、版权价值评估、版权交易监管、版权资产处置等一系列版权资产管理服务为基础,通过系统组合信贷、抵押(质押)、担保、保险等多种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解决文化企业融资的基础支撑问题。


  (四)进一步拓展文化企业直接融资模式


  在文化企业直接融资领域,以文化企业版权资产为投资标的,进一步发展以私募基金和信托计划为重要工具的直接融资模式。文化产业私募基金与信托计划设计的基本思路是对社会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大量资本进行打包并投资于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单一或多个文化企业版权资产或经营项目,尽可能地对冲单个项目的特定风险,从而实现较低的平均风险和较高的平均回报的投资目的。私募基金和信托计划能够有效实现风险隔离,对投资者权益提供基本保障,是最适合文化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有效工具。如年,中国第一支私募版权权益基金——北京中关村新媒体版权基金已经设立,主要定位于新媒体版权投资、影视版权投资以及文化企业股权投资三个方面。当前,结合文化产业私募基金的运营现状,对文化企业直接融资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理顺机制,提高运营水准和层次,更好地满足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需求。

三、强化文化金融创新保障支撑体系建设


  建设文化金融创新保障支撑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基于版权资产管理的监管层面、社会层面、研究咨询层面和企业层面进行集成创新,统筹政府部门、中介服务机构、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各方力量进行通力合作,形成完善、可靠的专业配套保障支撑体系,支持文化金融创新,降低金融创新风险。
  (一)加快建立健全完善的、满足行业发展需要的文化金融服务支持政策
  对文化金融而言,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已陆续发布了关于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也涉及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这对文化金融服务发展发挥了有力的引导作用。结合行业发展需要,在信息化社会,全媒体时代,互联网成为主战场,内容创造更加丰富多样,产学研用相互交织,资源整合纵横交错,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新旧矛盾更新交替。文化金融服务创新,要根据数字经济和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区块链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探索集组合式的众筹众创、数字资产和全球性交易为一体的互联网文化金融产品,如NFT等。这迫切需要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动监管和业务协作,创新金融业服务数字文化产业新业态的方式方法,加快建立健全关于互联网环境下的、反映行业发展状况的、符合数字经济时代特征的专项文化金融支持政策。
  (二)加大文化金融服务的财政配套资金支持力度
  加大政府财政配套资金的支持力度,一方面,可以对文化企业进行直接扶持,有效缓解高成长性的文化企业在创业初期出现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政府财政资金可以通过设立文化金融引导基金的方式,进一步拓展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利用政府引导基金整合和带动大量闲散的社会资本,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参与投资文化产业,改善文化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增强企业的自主融资能力,有效化解文化企业发展的资金约束。此外,政府配套资金也可以有效引导社会资本的投资方向,调整投资结构,有效解决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文化投资短期效益与长远回报之间的矛盾,促进政府的公共投资与金融机构的商业融资有效衔接,形成投贷联动,为调动各方面的金融资源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奠定基础。政府财政资金的扶持方式多种多样,除了直接资金支持外,还可以通过多种政策杠杆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税收优惠以及对优秀的文化企业或项目给予无偿资助和奖励。
  (三)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鼓励建设一批专业从事文化金融服务的中介组织,如版权资产管理咨询及代理机构、专业担保机构、版权价值评估机构等,使其成为文化金融创新的重要支撑平台,面向整个版权行业,更好地服务于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
  第一,设立版权资产管理咨询及代理机构,可以与商业银行、产权交易、信托、证券等相关机构合作,为文化企业提供版权资产管理、版权资产运营、版权资产信息披露与分类展示等综合性服务,促进版权资产资本化、金融化,支持文化企业融资项目顺利开展。
  第二,设立专业担保机构,有利于化解文化产业投融资风险,解决金融机构由于风险和收益不确定性而产生的支持文化产业动力不足等问题。同时,整合政府、企业和市场的多方力量,建立文化产业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制度,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财政适当投入、文化企业联合出资、市场化运作”的联合保障和补偿机制,为文化企业或文化项目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并进行一定比例的贴息支持和风险补偿,对银行和担保机构的新增贷款或担保代偿带来的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
  第三,设立版权价值评估机构,建立完善的版权资源信息数据库,在聚集海量版权资源的基础上,建立版权价值评估体系,在版权资产融资各个阶段进行多方位的调查和评估,同时,为版权资产所有者提供版权相关的商务评估咨询服务,并规划行之有效的运作方案,促成文化企业版权资产的融资项目。
  (四)加快培养文化金融领域人才队伍
  要培养具有文化、经济、金融、管理、法律、信创等方面知识,并能够综合运用各种金融手段和金融工具创造性地解决金融实务问题的人才队伍。
  第一,大力研究培养文化金融复合型知识背景的人才队伍。加强文化、经济、金融、管理、法律、信创等学科的交叉融合,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文化金融领域学生的培养和教育,大力培养文化产业和金融业复合型知识背景的MBA人才。同时,有关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的学校和机构应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在质和量两方面提升和优化有关的文化金融实践课程,寓教于行,知行合一,学用结合,为文化金融领域的人才培养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为创新文化金融服务体系积累人才储备。
  第二,大力锻造具有文化金融应用型业务能力的人才队伍。加强文化金融应用型人才尤其是本土化、民族化文化金融应用型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大力建设以“三支队伍”为核心的文化金融应用型人才体系,即建设一支政治素质硬、业务素质强、社交能力高超的文化金融治理、管理队伍,建设一支具有责任心、事业心、上进心的文化金融产品研发设计队伍,建设一支懂经营、善管理、勇开拓、敢决断、守法纪的文化金融企业家队伍。此外,要加快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用环境塑造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业务锻造人才、用事业成就人才、用制度保护人才,进一步形成数量可观、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文化金融应用型人才梯队。
  “十四五”时期是建设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黄金时期,也是必须紧紧抓住推动文化金融发展的重要机遇期,特别是全媒体时代背景下,以互联网为主战场,搭乘网络快车,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的开放性、渗透性、融合性和广延性,加快构建基于网络基础设施支撑的、数字化的开放式金融服务机制,提供更加开放、更加普惠的开放式金融服务,可以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更加强劲的金融动力,实现文化产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文章来源:新华网首发于《中国版权》杂志年4月第2期。作者:段桂鉴,系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党委书记。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新华网全文。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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